轉貼---一人一半才是伴

2013061112:24

一人一半才是伴

文╱王偉忠 

我跟太太戀愛八年結婚,婚後十七年,總共認識了二十五年。
這麼長的時間日夜相伴,身旁偶爾沒有她,感覺很爽,倘若此後一輩子沒有她,萬萬不可。 

像前一陣子看到一則意見調查,問年輕女孩,家人、父母、孩子、老公與事業,如果硬要抉擇,會先放棄哪個? 

女孩選了選,先放棄了事業,然後家人、父母,剩下老公與孩子難以抉擇,最後選擇放棄孩子、留下老公,

理由是家人、父母、孩子最終都會離開身邊,但老公會是終身伴侶。很殘酷、但也很真實。 

中國字的寓意深遠,「伴」,就是一人一半,湊在一起才完整。 

現今許多人適婚卻不婚,老人家看了奇怪,過去從沒發生過類似狀況。這現象代表五、六十年來沒有戰亂、

年輕人長大過程中享有家庭溫暖與親情支援,因此認為單身也能過得很好,不論敗犬或是單身貴族,

不覺得非要個伴,是歷史上首度可以一個人過日子的平安歲月。衰老未至,沒有歲月的壓力,等年齡到了,

開始覺得孤獨、害怕孤獨,想找個人分享,還是需要個伴。 

若要進入婚姻,套一句不負責任的老生常談,要靠緣份,除了緣份以及感性的感覺,還要理性的選擇。

婚姻確實需要理性,如果女兒論及婚嫁,我一定要求要看看對方家庭,什麼樣的家庭會養出什麼樣的孩子,

當然,也有破碎家庭的孩子更努力維繫自己的幸福家庭,但一定要仔細觀察。 

而另一個老生常談就是婚姻需要兩個人有相同的價值觀,但這不是說「我喜歡的你一定要喜歡」,

而是「我不討厭你喜歡的」,就可以了,兩人可妥協,可退讓,願意試著接觸自己本來討厭的,

看看是否真那麼不能接受,有這樣願意妥協的心情,比較容易維繫感情。 

而婚姻與愛情最大的不同,在於願不願意改變。願意為了對方改變自己,是真愛,

從頭到尾都不想改變自己,這段感情充其量只是對方愛你。 

戀愛是短暫的交會後很想在一起而開始,很想閃的結束。開始時乾柴烈火,講究原汁原味,

眼前的他什麼都好,是全天下最酷的、最美的,不需要改,但等到愛情疲了,才發現這人酷到不近人情、

美得過於臭美、連刺青的位置不對,趕緊推給個性不合閃人。因此戀愛講究的是如何好聚好散 

進入婚姻,當然還是會有許多衝突,學習重點是「相處的藝術」。男生該學的第一課就是上廁所必須掀馬桶蓋,

一開始改變很不習慣,後來融入身體,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 

但最近老婆說不只要掀蓋子,尿完還希望我拿衛生紙擦擦馬桶周圍留下來的「遺跡」,按照過去的脾氣,

一定就「老子愛….」,但現在的我會聽太太的意見,因為「愛」字裡有個心,不是光用腦想著該送什麼禮物給她,要用心。 

太太也改變不少,她不喜歡戶外活動,婚前知道我愛潛水、跟著背起十幾公斤重的空氣瓶跳進海底求生,

這麼愛美的她怕曬黑、塗防曬油塗滿臉,一回頭、嚇一跳,怎麼來了個歌仔戲花旦跟我一起玩。 

婚後我又想潛水,她就說「不必了」,理由是家裡有孩子,不宜從事太危險的活動。 

以前一個人在台北發展,要自己照顧自己,還要爭名奪利,不自私很難在短時間之內成就自己。

結婚之後學著喊太太的媽媽「媽!」,有食物,不能先放進自己嘴巴,要顧著妻小先吃。

我開始懂得心疼與珍惜,因為太太很好,捨不得讓她不舒服、捨不得讓她傷心,

這些捨不得讓我自然學會了讓、學會了愛,也自然的改變自己,從自私變成大方。 

婚姻的路是每天類似的風景,同樣的過程、淡淡的,要相處得好,真得靠慧根,

所以找對象不能光想找個腿長奶大的辣妹,或是像金城武的帥哥,要找個讓自己想起他來心裡甜甜的,

回頭一看,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這就是最好的對象。 

而所謂另一半,也不是一開始就契合,是在修正中不斷的磨合,你多一點我少一點,

像拼圖一樣拼在一起,才能一起過一輩子。 

當然,歲月無情,人生最終還是分離。像我媽媽十六歲嫁給爸爸,相守相愛了一輩子,

爸爸十多年前過世之後,媽媽真像少了一半,常凝望遠方,像爸爸就在天的那一邊,令人感傷。

但人生如果少了婚姻、少了隨之而來的酸甜苦辣生老病死,少了孩子延續家的價值與感情,真會少掉很多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