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五樣事情,我們不必去管。但當我們年輕的時候,非要去管,漸漸,我們發現管不了,就不再去管了。這時我們就長大了。人生有許多事情需要去管,不必在管不了的事情上花費心思和精力。那些能夠想到這一點,並且這樣去做的人,才能充分實現自己的價值。
第一件事,父母,是誰生了我們,我們不必管。⋯⋯
這事我們管不了。存在主義哲學家如海德格爾說,我們是被「拋入」這個世界的。要不要來,沒有人事先徵求過我們的意見。我們一出生,就面對這樣一個事實:我來了!哪怕發現情況不妙,不管我們多不情願,也回不去了。於是,跟世界初遇時,我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哭!
睜開眼睛,看到父母,不管他們是美的、醜的,都是父母。這,我們沒法選擇,不必去管。再大一些,等我們懂得一點世故,再看父母,他們或富有,或貧窮,或顯赫,或平凡,我們沒法改變,不必去管。
以後的人生,我們會一次次審視自己的父母,他們或是健康的,或是疾病;或是受教育高,或是沒受過教育;或是溫和,或是嚴厲甚至粗暴;或是能表達愛意,或是沉默寡言,以及其他所有方面,我們可能有諸多不滿意,但這些都是無法改變、無法選擇的事實,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接受這樣的事實。
第二件事,長相,我們的長相,不必去管。
每個人都愛美,很想自己長得美,有這樣的想法不是問題。但我們生成什麼樣,基本上就是那樣。就像一輛車,我們可以做維修和保養,但不要指望它大的改觀。長相只是人的外包裝,好的商品總是更注重自身的品質。
有這樣的人,一直盯著長相不放,以為長相好了,一切都好了,長相差些,一切都完了。一個人小時候這樣想,還說得過去,因為還沒長大呀。青春期過了,二十多歲了,還這樣想,並且一直這樣想下去,結果不是長相「完了」,可能是他的整個人生都「完了」。道理還是得聽一點的:長相不等於人,長相好看,不代表人生精彩。君不見,活得精彩的人,什麼長相都有。
第三件事,往事,過去發生的事,不必去管。
一件事情發生了,就變成不可改變的了。不可改變性,是過去之事的屬性。古希臘有哲人說,神也改變不了過去。我曾以為,人性裡有一個虛妄,就是想做神。但在這件事上,人不只是想變成神,而是想高於神。因為,改變過去是神都做不了的事,人卻想要去做,如果做不到,還會不依不饒。一件事情發生之後,神接受了,說,我改變不了;人卻不接受,說,怎麼可以發生這樣的事?他這樣說,並不是在提問或思考,而是在表達一種「不接受」的態度。我只能說:怎麼就不可以發生這樣的事?
那天,我看到一個小孩在院子裡玩玩具。一不小心,玩具掉在地上,摔碎了。小孩哇哇大哭,一邊哭一邊抗議:我不要它摔碎,我就是不要它摔碎。
生活難免有各樣的破碎,人難免會為人生的破碎而傷心。當生活中發生大大小小的破碎之時,我看到許多成人,他們的反應如同幼兒一樣:坐在人生旅途的路邊哇哇大哭,反覆說「我不要這樣!」實際上,他們只是恐懼,或者想逃避。
第四件事,別人的想法,不必去管,這也是管不了的。
我們從小長大,總有人對我們有這樣那樣的看法。我們太想別人對我們有好看法,太害怕別人對我們有不好的看法,以致我們說話做事,太在意別人怎麼想,反而不去管自己怎麼想。
這太虧了。豈不知,我們自己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收集一千個別人的想法,還是不敢動手去做,反而變得更加惶惑了。還不如有一個自己的想法,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去做成一件事。做錯了,也不要緊,因為在犯錯的地方,我們會收穫經驗,而羅傑斯說,個人的直接經驗,是最高的權威,高於聖人的話語,高於先知的預言。
有一個典故叫「築捨道旁,三年不成」,說的是一個人要在路邊蓋房子,他每天都向路過的人徵求意見,結果三年過去了,房子也沒有蓋起來。有人這樣看,有人那樣看,哪能管得了?哪能顧得全?還不如我們時時問自己:我是怎麼想的?我該怎麼做?當我們有了自己的想法,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就可以把事情做成了。這時,我們發現,許多過往的路人聚集到蓋起來的房子前,對我們表達了好的看法。由此我們知道,一個人要做成一件事,只去詢問別人的想法,跟著別人的想法跑來跑去,不過是捕風捉影,最後成了竹籃打水。事實上,從頭到尾,我們怎麼想,我們怎麼做,一直在影響著別人對我們的看法。跟在別人後面久了,也做不成別人,反而找不到自己。
第五件事,老天爺的事情,不必去管。
有些事情,超過人類的能力,我們無法左右,因此,古語說「盡人事,聽天命」。
老天爺的事情,我們管不了。接受這一點,不是出於無奈,反而是一種境界,一種道的境界。要達到這種境界,需要我們有一種直面的精神,去面對我們是能力有限的人,去擺脫人性裡虛妄的羈絆。
古代有一個故事:有一個人挑著賣油的擔子在路上走,擔子兩頭掛了許多油瓶。他走著的時候,擔子一頭有一隻油瓶在他身後掉了下來,在地上打碎了,他頭也不回,繼續趕路。路人見了覺得奇怪,問之。他回答說:已經碎了,何必去管!據說,當天恰有一個官員路過,看到這一幕,覺得這是個人才,便推舉他去做官,果然政績斐然。因為,他在施政上把資源用在最恰當的地方,不在不需要管的地方濫用民力和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