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日本有1/5的人選擇「零死」!文/茂呂美耶

2015052508:46

日本有1/5的人選擇「零死」!文/茂呂美耶

所謂「零死」(ゼロシ),就是死後不舉行葬禮(零葬/ゼロソウ),不留骨灰,不要墳地(零墓/ゼロハカ),讓一切都歸於「0」的葬儀方式。

今年2月、3月、4月,我身邊連續走了3個人,一個是交情三十年的老朋友(53歲),一個是交情將近四十年的人(68歲),另一個是我們社區自治會的會長(67歲),湊巧三個都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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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的老朋友,死得很突然(腦溢血),早上昏倒,家人叫救護車送進醫院,夜晚即過世,消息傳來後,幾個老朋友都很驚訝,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令人難以接受,其他兩個則因抱病在身,生前便決定了葬儀的一切,兩個都選擇了「零死」。

不舉行葬禮的「零葬」,是斷氣後過一天或兩天,直接送到火葬場火葬,參與的人只限直系親屬,也就是當事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兒女。

年滿65歲的人口是14歲以下人口的2倍!

根據日本總務省發佈,截至2014年10月的日本全國總人口,年滿65歲的人口首次超過了14歲以下人口的2倍,大約佔總人口的21%,少子老齡化現象愈發顯著:而且與人口集中的東京首都圈相比,地方城市或鄉鎮的情況更加嚴峻。

再根據最近以日本全國葬儀社為對象的調查,選擇「零死」的人佔22.3%,大約是5人中有1人選擇「零死」。據說,以前不舉行葬禮的例子,大多基於經濟上的理由,但現代人的觀念有變化,大部分人都不想把錢花在葬禮上,寧願將現金留給後代或配偶。

尤其在2010年1月上市的《不要葬儀》一書暢銷後,作者又於2014年1月出了一本《0葬-阿莎力地死去》,照樣暢銷。之後,電視台也不時播放「零死」的採訪專輯節目,此觀念便逐漸普及於日本社會。

死後花500萬日圓舉行葬禮並買墳地,值得嗎?

一般說來,比起外國,日本的婚禮和葬禮都很莊嚴、正式,也因此,費用都很昂貴。如果死後,打算託葬儀社代辦葬禮,平均費用約250萬日圓(約65萬台幣)。若再加上墳墓、墳地,平均費用約 500萬日圓(130萬台幣)。除非你在生前就準備了一切費用,否則這些費用會落到配偶或孩子身上,經濟上的負擔很重。

但是,如果選擇不舉行葬禮的「零葬」,也就是說,只限直系親人守夜➙葬禮➙告別式➙火葬,費用可以壓到20萬日圓(約新台幣5萬2千元左右)以下,至於骨灰,可以交給葬儀社處理,也可以自己處理。如果選擇自然葬,託專業業者進行撒骨灰,平均費用在5萬日圓(合台幣1萬3千多)左右。倘若加上親屬乘船親手撒骨灰,平均費用則在10萬-25萬日圓(2萬6到6萬5台幣)左右。

我在前面提到的那3個過逝的熟人中,有1人選擇骨灰留在家中讓配偶保管燒香,等配偶過世時,再和配偶的骨灰一起撒掉。

東京都立小平靈園的「樹林墓地」,篩選倍率9.9倍!

2012年,東京都立小平靈園整備了「樹林墓地」,於2013年度募集1600尊遺骨,再根據抽籤決定,結果篩選倍率是9.9倍,由此可見「樹林墓地」的人氣極高。

東京都立小平靈園的「樹林墓地」是在樹木之間埋入深約2公尺的圓筒,筒底直接與泥土接觸,骨灰撒進後,可以成為樹木的養分,逐漸回歸大地。因是共用骨灰筒,親屬不能直接在樹下燒香或合掌,而是在「樹林墓地」的獻花台前合掌獻花,至於費用則是約13萬日圓(3萬台幣),而「樹林墓地」禁止一般人進入。

茨城縣的出雲大社分社也有共用「樹林墓地」,費用約30萬日圓(7萬8千多台幣)。根據統計,昭和30-40年代,日本的年間死者數是7萬人左右,現在則多達120萬人,火葬場和殯儀館都非常擁擠。何況日本沒有多餘的土地,墳地真的不夠。

反觀英國等其他國家的火葬(基督教一般是土葬,但現在火葬也已經普及),通常不執著故人的「遺骨」。他們的火葬場焚燒溫度比日本的火葬場高許多,大約1200度左右,焚燒後真的只留下骨灰,之後,再選擇撒在山野或其他地方。

日本由於佛教的影響,很重視「遺骨」,焚燒後,會留下整具「遺骨」,再讓直系親人用筷子撿拾「遺骨」,最後放入骨灰罈。骨灰罈最上面正是故人的頭蓋骨。

「零死」也有問題,當事人必須於事前說好!

有些人,由於父親或母親長年臥病在床,父親和母親於生前就和兒女說好,在臥病期間花了不少錢,死後將選擇比較不花錢的「零葬」、「零死」。結果,兒女於事後遭其他親屬(故人的兄弟姐妹)責備,導致兒女和伯叔姨舅姑鬧得斷絕關係。為了迴避這些問題,當事人必須於事前向所有親屬都說好,或者留下遺書,要不然,某些親屬不接受的話,配偶和兒女便會遭殃。

如果是自己,到時候該怎麼辦?

我和我家兩個兒子商討過這個問題,我說,我沒有現金之類的存款,沒錢舉行葬禮,葬禮就免了,省下葬禮費吧。

結果,我家大兒子回我說:「歐卡桑,妳要考慮到我的社會地位和立場,葬禮不是為死者辦的,而是為留下的活人辦的。我有能力辦的話,我就辦;如果到時候真的沒有錢,我就舉行零葬。」

聽他這樣說,我才恍然大悟。對啊,喪主不是我。按慣例來說,我沒有配偶,那麼,喪主就是我家長子,我要考慮到他的社會立場。話雖這麼說,我還是認為,死後要花500萬日圓的葬儀費用,實在太浪費,也太可惜,反正,到時候我又不能參加。倘若人真有靈魂,而我的靈魂又特地到現場觀看的話,我也不能開口說話啊(應該可以說話,只是活人聽不見而已)。

最後,我只能選擇自己的遺照,於是我對兒子說:「遺照不一定必須用當事人臨死前的照片,我要用現在貼在Facebook上那張照片!」

兒子說:「那張照片只有RuRu(作者家中的貓),有空時妳再自拍一張3喵聚集在妳身邊的照片吧。貓咪肯定比妳早死,要趁早拍。」

我(沉默了一會兒,再點頭):「……嗯。」

我家大兒子完全不明白要讓3喵聚集在我身邊,再用三腳架自拍照片,這件事有多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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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秋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