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前提條件,是滿足感;而滿足感,又建立在新鮮感的基礎之上。但無論是金錢、物質、感情、榮譽,宇宙間的任何事物給我們帶來的新鮮感,都是有限的。物質刺激感官所帶來的新鮮感與快感,會慢慢消失,當美味吃膩了,名牌穿膩了,對已有物質的感覺越來越麻木的時候,慾望和胃口就會變得更大。倘若不能滿足,就會心煩意亂。很多有錢人之所以脾氣越來越糟糕,越來越暴躁,越來越狂躁,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我們今天的資訊太豐富,硬廣告、軟廣告等各種渠道,讓我們了解到有錢人的生活方式——奢侈品、私人飛機、遊艇等等。我們的物慾被刺激、被激化,如果不控制,它將變成強大的動力,讓我們殫精竭慮地想發財、想賺錢,甚至不擇手段。一旦希望破滅,便痛不欲生,極端的,還會走上自殺的絕路。
⋯⋯讓我們不能解脫的原因有三:第一,是對身外之物、對世界、對輪迴的貪欲心;第二,是對我們自己的執著,也就是我執、愛我執或自私心;第三,是對一切事物的實有執著。
很多窮人以為,因為沒有錢,所以會痛苦,如果有一天發財了,就不會痛苦了。但是,如果有一天真的發財了,我們會發現,痛苦不但沒有因此而消失,更多的痛苦又在等待著我們的光顧。所以,生活艱苦不是痛苦的根源,因為很多生活艱苦的人,可能比有錢人過得還幸福。
佛陀告訴我們:痛苦的真正根源,是執著——對金錢、對人、對事物的執著。執著有很多種:對自己的執著,叫我執;對身外之物,比如金錢、名利的執著,叫法我執。如果沒有執著,就不會有任何痛苦。與執著對立的,就叫放下。佛經中經常講的放下。
發菩提心的時候,就要設法打擊我們最大的一個執著——愛我執。從無始以來直至沒修菩提心之前,愛我執都是我們心中的統帥、勝利者,它把菩提心、利他心都消滅得一干二淨,這也稱之為利己主義。在我們的意識領域中,“我”對一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若能跟著菩提心走,到一定時候,菩提心一定會打敗愛我執或貪欲心,成為最後的勝利者。當然,在修行之初,在我們不小心的情況下,貪欲心隨時會復發,因為愛我執的市場份額太大,實力太雄厚,但漸漸地,就會鳴鑼收兵。最後的執著,可以通過空性的見解來斬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