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個道理很好
第一道理:
當人到三十好幾的時候,身體健康,略有積蓄,
已婚,配偶體貼,孩子聽話,父母無大礙,⋯⋯
有一份真正喜歡的工作,不必成名,也不必發財,
不必老要看人眼色行事,做想做的那個自己,
這就是「成功」!
第二道理:
因癌辭世的復旦大學教授于娟,在生前日記寫道:
在生死臨界點的時候,
你會發現,任何的加班(長期熬夜等於慢性自殺),
給自己太多的壓力!
買房買車的需求,這些都是「浮雲」!
如果有時間, 好好陪陪你的孩子,
把買車的錢給父母親買雙鞋子,
不要拼命去換什麼大房子,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 蝸居也温暖!
第三道理:
假如有一天你病倒了或者猝死了,
你服務的單位會第一時間找到人替代你,
一切照常運作,你没想像得那麼重要!
而你的父母、家人、愛人、孩子的天會塌下來,
你對於他們是最重要的。
適度工作,多陪家人,愛惜自己!
第四道理:
什麼是幸福?
家裡没病人,牢裡没親人;
外邊没仇人,圈裡没小人;
身邊没壞人,出外有貴人;
辦事有熟人,談笑有哲人,聚會有高人!
當你看完時,是不是感觸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