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殺還是不殺?】

2014081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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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還是不殺?】

早晨,先生喝令在院子裡玩耍的女兒拿蒼蠅拍來,廚房裡兩隻蒼蠅在兩片烤麵包上起起落落好幾回了,弄得欲將兩片烤麵包之間夾上乳酪和生菜大快朵頤的先生大為惱怒。

喊了兩遍,女兒沒理,先生喝問原因,女兒說:“我不想讓你殺生。”

⋯⋯

聽得我立刻奔了出去將女兒吻在懷裡。

前兩日發著燒躺在床上時,想起一件事,爬起來對先生說,那天你不是夜裡開車時一隻野貓沖出來被你不小心撞死,搞得你特別緊張,第二天自己背誦了一天《心經》,還讓我和我媽幫你念了一百多遍往生咒嗎?其實你沒有“殺生”你知道嗎?

先生問我為什麼。

我說,“殺生”需要具足五個條件:看見、判斷、欲殺、行動、將其殺死。也就是說,你先要看到那是個動物,哦,原來是只貓,你下了判斷,然後你決定撞死那只貓,然後你開車向它沖了過去,最後你把它撞死了,這個是殺生,可是你撞死那只貓純粹是意外,你壓根就沒看見它,更不是有意要撞死它,五個條件一個都不具備。

先生如釋重負。

我又說,不過,那只貓到底因你而死,你因它念誦了一天《心經》,消除掉許多無明,我與母親又因它誦了那麼多遍《往生咒》,這是它給我們的功德,也是我們與它的善緣所在。

正說著,一隻蚊子圍繞著先生飛舞,先生順手一拍,我說,你看,這就是“殺生”了,你看見了它,你知道這是蚊子,你想殺死它,你拍了手。

先生囁嚅著說,沒打著,不算。

佛教徒何以念念不忘“不殺生”?佛教徒的“不殺”和素食主義者的“不殺”區別何在?

佛教徒提倡眾生平等,不僅人和人平等,人和一切有情生命都是平等的,雖然相上各有不同,生物鏈上的位置顯示人為萬物之靈,但是,佛說,“一切眾生皆具智慧德相”,一切眾生的都有佛性,都可作佛,我們不可以因為自己的生命存在形式更高級就以為有權利隨意剝奪那些低級生命的存在。

試想,人類歷史上的哪一次殺戮、戰爭不是由於不平等觀造成的?因為我的種姓高貴,你的種姓低劣,我就可以淩駕於你之上,可以將你的種族全部屠殺。這是人類的悲劇,也許更為可悲的是,我們自身遭到蔑視與屠戮的同時,我們將同樣的蔑視與屠戮不假思索地放在了動物身上。有一位學者說,從人類對待動物的態度看,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納粹。不是嗎?

所以佛教徒的不殺生並非出於對肉食的反感,而是要建立“眾生平等”的觀念。

佛教徒“不殺生”的第二個目的是長養慈悲。蚊子吸人的血,蒼蠅嗡嗡地飛,著實討厭是吧?可是你只要想一想,這只是這種動物的生存方式而不是它特別針對你為之。它落在你的胳膊上吸一口血是因為它要活命,而不是它恨你。一口血又要不了你的命,造成的瘙癢也是很快會過去的,大不了多抹些驅蚊水,點好驅蚊器就是,何必一定惡狠狠殺死它?當我們那麼窮凶極惡地拿著蒼蠅拍撲向那個不過發出了些你不喜歡聽的聲音的小動物時,你不覺得這其中充分暴露的只是我們內心的嗔恨之重嗎?這不是如同一個人只是無意間踩了你一腳,你就一刀捅死他一樣荒謬和殘忍的嗎?

所謂“害蟲”,所謂“益蟲”,只是人類從自己的角度所下的既自私又自大的一個定義,哪裡有害蟲益蟲?不過是各自不同的生存方式罷了。

記得平等,記得慈悲,記得這些夏日裡開始活躍起來的小動物本來就去日無多,而它帶給你的那一點傷害也只是不得已而為之。

這樣,可否幫助你高抬貴手,放過幾隻小蟲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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