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rice Offor
@ 張愛玲:論女人的依賴
文丨張愛玲
西方人稱陰險刻薄的女人為「貓」。新近看到一本專門罵女人的英文小冊子叫《貓》,內容並非是完全未經人道的,但是與女人有關的雋語散見各處,搜集起來頗不容易,不像這裡集其大成。摘譯一部分,讀者看過之後總有幾句話說,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覺得痛快,也有自命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論」,或是說「過激了一點」,或是說:「對是對的,只適用於少數的女人,不過無論如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等等。總之,我從來沒見過在這題目上無話可說的人。我自己當然也不外此例。我們先看了原文再討論吧。
《貓》的作者無名氏在序文里預先鄭重聲明:「這裡的話,並非說的是你,親愛的讀者——假使你是個男子,也並非說的是你的妻子、姊妹、女兒、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辯白他寫這本書的目的並不是吃了女人的虧藉以出氣,但是他後來又承認是有點出氣的作用,因為:「一個剛和太太吵過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讀這本書,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質方面的構造實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George Elgar Hicks
一個男子真正動了感情的時候,他的愛較女人的愛偉大得多。可是從另一方面觀看,女人恨起一個人來,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婦人與狗唯一的分別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寵壞了,它們不戴珠寶,而且——謝天謝地!——它們不會說話!
算到頭來,每一個男子的錢總是花在某一個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間女侍調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郵差遙遙擲一個飛吻都不行!我們由此推斷:男人不比女人,彎腰彎得再低些也不打緊,因為他不難重新直起腰來。
一般的說來,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麼需要多種的興奮劑,所以如果一個男子公餘之暇,做點越軌的事來調劑他的疲乏、煩惱、未完成的壯志,他應當被原恕。
對於大多數的女人,「愛」的意思就是「被愛」。
男子喜歡愛女人,但是有時候他也喜歡她愛他。
如果你答應幫一個女人的忙,隨便什麼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經幫了她一個忙了,她就不忙著幫你的忙了。所以你應當時時刻刻答應幫不同的女人的忙,那麼你多少能夠得到一點酬報,一點好處——因為女人的報恩只有一種:預先的報恩。
由男子看來,也許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悅目的——但是由另一個女人看來,它不過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碼」的貨色,所以就談不上美。
時間即是金錢,所以女人多花時間在鏡子前面,就得多花錢在時裝店裡。
如果你不調戲女人,她說你不是一個男人,如果你調戲她,她說你不是一個上等人。
男子誇耀他的勝利——女子誇耀她的退避。可是敵方之所以進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來的。
女人不喜歡善良的男子,可是她們拿自己當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後,就以為丈夫立刻會變成聖人。
唯獨男子有開口求婚的權利——只要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夠成為公平交易;女人動不動便抬出來說當初她「允許了他的要求」,因而在爭吵中占優勢。為了這緣故,女人堅持應由男子求婚。
多數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對的事」,方才快樂。婚姻仿佛不夠「不對」的。
女人往往忘記這一點:她們全部的教育無非是教她們意志堅強,抵抗外界的誘惑——但是她們耗費畢生的精力去挑撥外界的誘惑。
現代婚姻是一種保險,由女人發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編了故事之後就可以抽版稅,所有的女人全都發財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個問句,她的新生的文化將要著落在黑種人身上,因為黃白種人在過去已經各有建樹,惟有黑種人天真未鑿,精力未耗,未來的大時代里恐怕要輪到他們來做主角。說這樣話的,並非故作驚人之論。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訓練與壓抑,的確足以斫傷元氣。女人常常被斥為野蠻,原始性。人類馴服了飛禽走獸,獨獨不能徹底馴服女人。幾千年來女人始終處於教化之外,焉知她們不在那裡培養元氣,徐圖大舉?
女權社會有一樣好處——女人比男人較富於擇偶的常識,這一點雖然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卻與人類前途的休戚大大有關。男子挑選妻房,純粹以貌取人。面貌體格在優生學上也是不可不講究的。女人擇夫,何嘗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麼偏頗,同時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談吐風度自給的力量等項,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說現今社會的癥結全在男子之不會挑揀老婆,以至於兒女沒有家教,子孫每況愈下。
那是過甚其詞,可是這一點我們得承認,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動,我們才有希望產生一種超人的民族。
「超人」這名詞,自經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發現同類的理想。盡也奇怪,我們想像中的超人永遠是個男人。為什麼呢?大約是因為超人的文明是較我們的文明更進一步的造就,而我們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還有一層:超人是純粹理想的結晶,而「超等女人」則不難於實際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階段中,女人還是女人。男子偏於某一方面的發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環,土地,生老病死,飲食繁殖。女人把人類飛越太空的靈智拴在踏實的根樁上。
即在此時此地我們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怎樣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義者有他們的理想,老莊的信徒有他們的理想,國社黨員也有他們的理想。似乎他們各有各的不足處——那是我們對於「完美的男子」期望過深的緣故。
女人的活動範圍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時,一個壞女人往往比一個壞男人壞得更徹底。事實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顧商業道德而私生活無懈可擊。
反之,對女人沒良心的人盡有在他方面認真盡職的。而一個惡毒的女人就惡得無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卻帶有女性的成分,超人與神不同。超人是進取的,是一種生存的目標。神是廣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謂智識分子一樣。我也是很願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夠相信,如果有這麼一天我獲得了信仰,大約信的就是奧涅爾《大神勃朗》一劇中的地母娘娘。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齣戲。讀了又讀,讀到第三四遍還使人心酸淚落。奧涅爾以印象派筆法勾出的「地母」是一個妓女。「一個強壯、安靜、肉感、黃頭髮的女人,二十歲左右,皮膚鮮潔健康,乳房豐滿,胯骨寬大。她的動作遲慢,踏實,懶洋洋地像一頭獸。她的大眼睛像做夢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騷動。她嚼著口香糖,像一條神聖的牛,忘卻了時間,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說話的口吻粗鄙而熟誠:「我替你們難過,你們每一個人,每一個狗娘養的——我簡直想光著身子跑到街上去,愛你們這一大堆人,愛死你們,仿佛我給你們帶了一種新的麻醉劑來,使你們永遠忘記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著)。但是他們看不見我,就像他們看不見彼此一樣。而且沒有我的幫助他們也繼續地往前走,繼續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著了之後,我來替你蓋被。」
為人在世,總得戴個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來,說:「你不能戴著它上床。要睡覺,非得獨自去。」
Frank Weston Benson
這裡且摘譯一段對白:
勃朗(緊緊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溫暖的。
地母(安慰地,雙目直視如同一個偶像)噓!噓!(叫他不要做聲)睡覺吧。
勃朗是,母親,……等我醒的時候……?
地母太陽又要出來了。
勃朗出來審判活人與死人!(恐懼)我不要公平的審判。我要愛。
地母只有愛。
勃朗謝謝你,母親。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說:「生孩子有什麼用?有什麼用,生出死亡來?」
她又說:「春天總是回來了,帶著生命!總是回來了!總是,總是,永遠又來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憂傷)可總是,總是,總又是戀愛與懷胎與生產的痛苦——又是春天帶著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換了痛切的歡欣),帶著那光榮燃燒的生命的皇冠!」(她站著,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視著莽莽乾坤。)
這才是女神。「翩若驚鴻,宛若游龍」的洛神不過是個古裝美女,世俗所供的觀音不過是古裝美女赤了腳,半裸的高大肥碩的希臘石像不過是女運動家,金髮的聖母不過是個俏奶媽,當眾餵了一千餘年的奶。
再往下說,要牽入宗教論爭的危險的漩渦了,和男女論爭一樣的激烈,但比較無味。還是趁早打住。
女人縱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裡面卻有一點「地母」的根芽。可愛的女人實在是真可愛。在某種範圍內,可愛的人品與風韻是可以用人工培養出來的,世界各國不同樣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為目標,雖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貓》這本書里的太太小姐,也還是可原恕。
女人取悅於人的方法有許多種。單單看中她的身體的人,失去許多可珍貴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體取悅於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也是極普遍的婦女職業。為了謀生而結婚的女人全可以歸在這一項下。這也無庸諱言——有美的身體,以身體悅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悅人;其實也沒有多大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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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網路
南無阿彌陀佛,闔家平安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