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搜集,年老的時候丟棄。這已經夠悲哀的了,而人生更悲哀的是,活到最後,連丟棄的能力也會失去。所有我們追求的,最後都會失去。而人最難能可貴的特質在於明知會失去,卻仍勇於追求。每個人的一生,前半生要攻,後半生要守。
人生應當是得而復失,失而復得。所謂得而復失,就是先追求有,等到有了之後,隨著年歲漸老,體力衰退是必然的,我們精明的計算功力會逐步減弱,於是年輕時的各項儲蓄逐漸失去。
⋯⋯至於失而復得,指的是到了晚年,我們的記憶在衰退之中,然而人生智慧仍在累積,特別是對人生通達思想的瞭然,對得失的瀟灑心態,實在均非年輕人所能企及,這種【只是近黃昏】之前的【夕陽無限好】,正是人生登臨絕頂之後的高點,人生的豐美,還有什麼能比的呢?
所以不要把【失去】當成人生的大沮喪、大挫折和大失敗。【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原來失去是為了前面還有一個全新的我正等著。世界永無盡頭,人生自然要永遠向前看,【失去】也就變得微不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