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森是美國休斯頓市一名百貨公司經理。他心地善良,員工有什麼困難,他都極力幫助。
克裡是百貨公司對面街頭的一名流浪漢。不知什麼原因,二十多歲的他無家可歸。克裡衣著陳舊,污穢不堪,每晚,只能蜷縮在商場屋簷下。
⋯⋯吉普森注意到了克裡的窘境,心裡溢滿同情。
一天,他找到克裡,把克裡請到五星級賓館,安排他吃了一頓豐盛的酒宴。這些菜肴都是克裡第一次見到,他的眼都睜圓了,露出激動的光芒。看著克裡狼吞虎嚥的樣子,吉普森臉上露出欣慰的神色。
吉普森還安排克裡在五星級賓館裡睡了一晚。在寬大、柔軟的席夢思床上,克裡翻來覆去,興奮得一夜睡不著覺。
第二天,吉普森送給克裡一套嶄新的西服,還給了他500美元。克裡眼裡閃著淚花,千恩萬謝地離開了。
看著克裡的背影,吉普森很高興,他覺得自己給克裡帶來了很大的幸福和快樂。
然而,從此,吉普森從辦公室寬大的玻璃窗看下去,那商場的屋簷下再也見不到克裡的影子了。吉普森有種隱隱的、奇怪的失落感,克裡流浪去哪裡了呢?
這天,吉普森突然接到警察局的一個電話,說有個叫克裡的人控告了他,要他馬上來接受調查。
吉普森滿腹狐疑,來到了警察局。警官嚴肅地說:“是你在行善的名義下,誘惑克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在偷竊時,被抓住了。我們從他的出租屋裡,還搜到了許多贓物。”
吉普森急了,他大聲申辯:“我好心招待他,他不感恩圖報,卻反咬一口!”
警官說:“請不要激動,你這種行善,表面上是給了克裡一種幸福和享受,實際上是在引誘他犯罪,是一種變相的教唆。克裡本是個流浪漢,靠社會救濟和乞討維持生活,他本沒有什麼怨言和想法,這也是他的一種生活方式。而你讓他享受了他沒有指望過的生活,然後把他推向社會,不管不問了。從此,在克裡心裡,就有了不切實際的想法,他想天天吃在酒店、住在酒店,穿著體面,口袋裡還有大筆錢。可是,這些他無法實現,於是,他走上了偷竊的道路。如果你當時給他創造一個就業的機會,效果也許會好些,使他懂得,財富是要靠勞動得來的。”
警官最後義正辭嚴地說,有一種行善,對他人實際上是一種引誘,行善者想借此機會炫耀財富和生活,這樣更能給他人造成嚴重的心理不平衡。這種行善,實在是一種變相的教唆和犯罪。
吉普森愧疚地低下了頭,喃喃地說:“我錯了,我願接受法律的公正判決。”
為此,美國德克薩斯州專門頒佈了一部法律,明確規定:在行善中,如果變相地炫耀,或引誘當事人,也是一種犯罪。
行善,是一種心地純潔的高尚行為,它永遠像天上皎潔的月亮,光可鑒人。任何有悖行善的初衷,都是對行善的踐踏和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