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家庭之道

2018022521:33

圖像裡可能有戶外和大自然
~『 當家庭中的孩子呈現出過分的、不適當的重要性時,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為,沒有一個孩子能夠滿足父母的情緒需求,填補父母的內心空虛。』

著名家庭排列系統的創始人海靈格告訴我們,
幸福家庭關係是這樣的:夫妻倆親密並肩站立,
孩子站在父母的前面中間位置,形成穩定的等腰三角關係。

孩子要受到爸爸媽媽的同步呵護才有安全感,媽媽代表情感,爸爸代表理性,
孩子靠情感來滋養內在的生命,靠理性來發展外在的世界,
同時沐浴在來自父母雙方的陽光雨露,孩子才能成長茁壯。

從結構來看,很多家庭的親子關係存在著問題,典型的有兩種:

一種情況是:爸爸很喜歡女兒,家庭關係的結構是爸爸拉著女兒的手,
媽媽站在父女的後面的,在這種關係中,
女兒就代替媽媽成了爸爸的心靈伴侶,無形之中漫長的生活歲月,
這樣的關係對孩子會有一個沈重的生命壓力,
女兒從小就會覺得,她必須代替媽媽承受爸爸生命中的一部分。
等她長大以後,她也永遠沒有辦法來正常面對爸爸,
她覺得有責任使爸爸幸福。由於她代替了媽媽的位置,
她就把媽媽的責任扛在了自己的肩上。

另一種情況是:媽媽跟孩子手拉手,爸爸站在後面。
這種情況下,兒子(大多是兒子,也有女兒的情況)
就代替爸爸成了媽媽的心靈伴侶,這個孩子就會被壓得喘不過氣來。

媽媽從心理上就會把一切依賴於他,“我跟你相依為命”,
媽媽的幸福就由孩子負責了,這兩種情況都是家庭秩序的混亂和破壞,
導致了夫妻其中一方被排除在家庭的歸屬之外,
帶來家庭的不穩定和關係的種種糾葛。

同時,孩子不會覺得受到重視,甚至會以為這一切都是自己的錯,
是自己加劇了爸爸和媽媽之間的距離,導致了爸爸媽媽親密感、幸福感的缺失,孩子會自我責備,也會造成孩子未來婚姻甚至一生的困擾。

如果父母對孩子的愛比他們夫妻之間的愛重要得多,
家庭就會面臨不能正常發揮功能的危險。
孩子需要成長,需要在完全的關愛中成長。

孩子不需要有負擔,孩子必須要把自己所有的生命能量
都放在自我成長和自我建構上。如果父母回歸愛的序列,
父母之間的愛享有優先權,你就能馬上看到,
孩子覺得父母是相稱的一對,孩子會很輕鬆,
每個人都感覺良好。當父母彼此相愛時,
孩子就會覺得輕鬆自如、自信快樂,感到有保障。

有人會說,我讓我的孩子跟同齡人建立關係,那他長大以後,
人際關係就會很好,需要提醒的是,這並不是關鍵。
核心的問題是,孩子未來跟任何人的關係
都取決於他(她)同爸爸和媽媽關係的模本。

夫妻關係的實質是男人和女人的關係,
如果夫妻彼此之間沒有足夠的接受和付出,
夫妻就會求助自己的孩子以期得到安慰和安心,
這時的家庭角色和功能就顛倒了。
孩子沒有能力抗拒這種期待,他們覺得對父母有責任。

當家庭陷入這種模式時,每一個人都將痛苦不堪。
家庭中的孩子呈現出過分的、不適當的重要性時,
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為,沒有一個孩子能夠滿足
父母的情緒需求,填補父母的內心空虛。

在夫妻關係中,只有當丈夫是一個真正男人,
並且維持一個真正男人的身份時,才會保持對妻子的吸引力;
同樣,只有當妻子是一個真正女人,
並且維持一個真正女人的身份時,
才會保持對丈夫的吸引力。這樣,
夫妻雙方都擁有對方所需要的,也都需要對方所擁有的,
雙方都保留自己的需要並尊重對方的提供能力。
他們在一起彼此互補,使自己完整的同時也使對方完整,
相互付出和接受的平衡,堅固著他們特有的親密關係。

要想營造一個健康的家庭系統,必須將夫妻關系置於家庭中最重要的位置。
不過,我們的文化傳統的確有這樣的傾向:重親子關系而不重夫妻關係。
就仿佛是,夫妻關係只是完成傳宗接代的工具,
只是給長輩和晚輩服務的載體。

但是,不管你多麽敬愛父母,你終究要離開他們,
去過你自己的生活。不管你多麽愛兒女,
他們也終究要離開你,去過他們自己的生活。
而配偶,才是那個真正陪伴你一生的人。
所以,勢必要割捨的,不要讓它成為最愛。

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要把最多的資源留給配偶。
相反,當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顧時,我們必須要把更多的資源給他們。

但是,我們一定要懂得,夫妻是最愛,
孩子才能從父母的關系中學會樂觀、互動、欣賞、愛戀。
夫妻才是真正陪伴一生的伴侶,只有夫妻形成堅固的親密共同體,
才能對雙方的原生家庭和子女提供強有力的、長期穩定的支持和幫助。

如果你作為兒子,就要對自己說,
爸爸才是媽媽最愛的人,自己不是;

如果你作為父親,就要對女兒說,
我愛你,但媽媽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

如果你作為母親,就要對兒子說,
我愛你,但爸爸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

這才是健康家庭之道。

By 海靈格

 


  •   asd9595 於 2018-02-26 08:18 1F
  • 修身 齊家 治國 平天下,人人都能 管好自己 和樂家庭 國家就會強盛,
    甚至還可以影響鄰近國家。南無阿彌陀佛..
  • 版主於 2018-02-26 09:59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