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安尼爾時,我還是一個賊。雖然只有15歲,但我已經是一個經驗老到的“三隻手”。當時,安尼爾正在興致勃勃地觀看摔跤比賽。他大約25歲,長得又高又瘦,看起來很隨和,也很仁慈。這樣的人是我的最佳目標。
我靠近他,奉承說:“你看起來有點像摔跤手。”“你也是。”他答道,然後就把我晾在一邊。我尷尬地笑了笑,因為我也很瘦。
“你叫什麼名字?”“哈裡·西恩。”其實,哈裡·西恩並非我的真名。每個月我都給自己取一個新名字,這樣可以減少員警對我的注意。
比賽結束後,安尼爾離開。我緊跟了上去:“我想替您工作。”
“但我沒錢付你薪水。”
也許我看走眼了,但我還是不死心:“您可以免費提供伙食嗎?”
“你會做飯嗎?”
“會。”我又說了謊。
“如果你會做飯,那麼我可以管你吃飯。
他把我帶回了位於贊木訥大街的家。他的家很狹小,我只能睡在陽臺上。我不介意,因為我並沒打算長住。那天晚上我做的飯一定非常難吃,因為安尼爾把飯賞給了一隻流浪狗,並且叫我離開。
我賴著不走,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他無奈地笑了笑,摸摸我的頭說:“沒關係,我可以教你。”令我沒想到的是,他還教我寫我的名字,並且說,將來還會教我數學以及寫作。
為安尼爾工作是很愉快的。早上泡茶,然後去買一天的必需品。通常,一天我扣下1個盧比。我想安尼爾一定知道,但他從不說穿。
安尼爾賺錢斷斷續續。這周能拿一筆錢,下周則可能顆粒無收。他的工作就是給雜誌寫文章——一種奇怪的謀生方式。
一天晚上,他帶著一小捆鈔票回家。他剛把一部書稿賣給了出版商。睡覺前,我看見他把錢藏在了床墊下。
我已經差不多為安尼爾工作了一個月,他給了我一把鑰匙。他是我遇到的最信任我的人。但這正是難以下手的原因。偷竊一個貪婪的人容易,因為你覺得他活該被偷;但偷竊一個粗心的、信任你的人很難——有時他甚至不知道他已經被竊。
我慢慢向安尼爾的床爬過去。他睡得很安詳,沒有絲毫設防。猶豫了一會兒,我一咬牙,把手伸進了床墊下。沒費什麼工夫,我就摸到了那捆錢。我輕輕把錢拖了出來。就在這時,安尼爾翻了個身,臉朝著我。我一驚,迅速爬出了房間。
來到街上,我數了數錢,一共600盧比。我可以瀟瀟灑灑過一兩個星期了。
我直奔火車站月臺,前往勒克腦的火車剛剛啟動,我完全可以跳上去,但我卻突然猶豫了。
離開火車站,我漫無目的地走著。在我作為一個賊的短暫職業生涯中,我研究過那些丟失了財物的人的臉。貪婪的人表現出恐懼,有錢人表現出惱怒,窮人則無奈地默默接受。但安尼爾,當他發現被偷竊時,他的臉上表現出的只是一種傷感。不是為失去錢,而是為失去信任。
不知過了多久,我發現自己坐在了練兵場的一張長椅上。夜深了,有點冷,還下起了小雨,我躲進鐘樓裡。已經是半夜了,那些錢已經被雨水浸得濕透。
是的,安尼爾的錢。第二天早上他也許會花兩三個盧比去看電影,但現在,他所有的錢都在我手上。我不能再給他做飯,不能再跟他學更多的知識。我知道,知識也許僅一天就能帶給我更多倍的600盧比。偷竊很容易來錢,但是可恥,而且整天擔心被員警抓。對於一個真正的男人來說,他需要的是別的東西,不是偷竊。我對自己說。
我帶著緊張的心情回到安尼爾的家,他仍然在酣睡。我拿著那些錢,躡手躡腳走到床頭。站了大約一分鐘,我摸到床墊的邊緣,把錢放到了床墊下。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很晚。當我從地鋪上爬起來,發現安尼爾已經泡好了茶。他把手伸向我,兩根手指間夾著一張50盧比的鈔票。我的心一沉,我想我已經被發現了。
“昨天我賺了點錢,”他說道,“從這個月開始,我可以給你支付薪水了。”
我松了一口氣。但當我接過錢,發現錢還是濕的。
“今天我們開始學造句。”他說道。
他什麼都知道。但他的言行與眼神告訴我,昨晚仿佛什麼也沒發生。我對安尼爾報以最真誠的微笑,安尼爾也回報我同樣的笑容,沒有絲毫的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