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珍惜自己的幸福!文/佚名

2015060808:47

陳正秋的相片。
珍惜自己的幸福!文/佚名

一個失明的男孩坐在一個大廈的階梯上,擺了一頂帽子在他的腳旁,拿著一個告示牌寫著:「我是瞎眼的,請幫幫我!」

但是帽子裡卻只有幾枚硬幣。

⋯⋯

一個男人經過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了幾枚硬幣投入帽子裡。

然後,他拿起告示牌把它翻轉過來寫了一些字,他放回告示牌,以便走過的每個人都會看到新的詞句。

帽子很快的開始填滿了錢,有很多人給失明的男孩更多的硬幣。

午後,改寫了告示牌的男人來看看事情發展得怎麼樣了,男孩認出了他的腳步並問:「您是不是今天早上改寫我的告示牌的人?您寫了什麼?」

那人說:「我只是寫真相,我說了你原本的意思,但用的是另一種說法。」

他寫的是:「今天是美好的一天,但我卻不能看見。」

你認為第一個告示和第二個告示寫的是同一件事嗎?當然兩個告示都是告訴別人男孩是失明的。

但第一個告示單純地告訴人投入一些錢在帽子裡以便幫助這位男孩,第二個告示告訴人們他們能享受美麗的一天,但男孩不可能享受它,因為他是瞎的。

第一個告示只訴說了男孩是瞎的。第二個告示告訴人們(自己)是多麼的幸運不是瞎眼的人。

我們曾經想過自己能欣賞這美麗的世界是多麼幸福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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